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%,共计36人,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倍认定合格考生。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,不得兼报。
若某一项目、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,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,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相同优惠等级进行递补,如仍无法满足,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相同优惠等级顺次进行递补。